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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2011年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安居工程

发表时间:2011-10-01 11:06

   经国家核定的浙江省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80亿元(其中计划单列市宁波13亿元),将全额用于市县,3年期和5年期各占全年债券规模的50%。企业和个人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省本级不留,全额用于市、县(市)完成在建项目,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,向民生项目倾斜,确保重点建设项目。